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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量子信息产业政策落地 最高支持1亿元!

发布者:在华韩国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8:00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8:00
近日,济南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据悉,该政策是我国城市出台的首个量子信息产业专项政策。
政策主要明确了打造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建设量子谷的具体目标和建设任务,从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集聚量子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量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量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量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动能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政策突出前瞻性和创新性,根据量子产业发展的特点,在支持原创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应用等方面提出创新性政策;突出问题导向实现精准扶持,针对量子企业面临应用示范案例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支持科创企业的机制有待完善、资金投入大等问题,完善了人才、资金、市场、平台和载体等配套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扶持;突出量子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鼓励量子技术优先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应用,加大对量子产品、服务、工程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鼓励政府采购、试点示范等多种形式,引导量子企业尽快实现从基础性技术突破到社会应用的转化。 
 
依托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集聚由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家领衔的研究梯队,重点打造8-10个国际顶尖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研究室,建设20个由国内外一流量子信息专家领衔的研发小组,形成100人以上规模的高水平量子科研队伍,引进和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量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
在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规划建设量子谷,到2025年新增60万平方米的载体,打造国内主要的量子信息技术成果聚集示范区、国际领先的量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在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每年安排经费600万支持量子信息青年科技人员
支持顶尖人才集聚和领军人才培育。全面落实济南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在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引进培育计划中,对量子科技人才给予重点倾斜。符合上述条件的量子人才在济南高新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发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成立的量子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作用,2019—2021年,每年安排经费600万元,重点支持量子信息青年科研人员,强化量子科技与人才储备。
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支持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等相关科研机构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自主职称聘用;对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参照现有最高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评聘。
提供量子专业人才安居保障配套服务。对来济工作的量子专业人才,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等相关政策进行人才匹配,享受对应人才分类政策。
在济设置高端研发机构最高可获亿元支持
资料图
济南将围绕量子信息产业链中的研发、核心器件和核心产品制造、应用服务产品提供商、网络建设及运营服务商等方面招大引强,着力引进优势特色企业和项目。经认定的量子类企业在济南高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不超过实际购房成本的40%给予补助;租赁办公和生产用房的,5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0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搭建量子信息产业科技服务平台。简化审批程序,在土地供应、规划、建设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推进量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和量子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为量子人才、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办公环境和公共研发支撑。对量子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对认定的孵化器最高资助500万元。
量子企业技术创新也将获支持。济南将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对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模企业,根据上年度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情况给予支持;对规模以下量子科技型企业,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情况给予支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新增规模以上量子信息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在建设高水平量子研发机构方面。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济南将对创建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量子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企业在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加快量子科技成果转化
济南将拓展量子信息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优先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量子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济南各领域信息安全。积极开展量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及推广。提报相应材料经认定后,提供量子信息产品(服务)的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与用户结算,财政按照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贴;对实施量子信息工程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实施国家部委及行业领域量子信息示范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
 
资料图
激励量子科研成果转化。济南市属量子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鼓励和允许国有量子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据了解,自济南市发布国内首个量子信息产业规划以来,高新区量子谷发展中心新引进的山东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和山东高新量子有限公司已完成落地,将建设山东省域骨干网及横贯东西的“齐鲁干线”,并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商业化运营,为山东省内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商业化运营奠定坚实基础;正在洽谈的原子重力仪项目和量子计算核心设备项目源于国内著名大学院士团队,技术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此外,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与量子通信技术结合应用示范,该项目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将实现基于量子技术的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保障,并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成为该领域的全国标杆。另外,对接和储备了大学单光子源项目、激光超声驱动和石墨烯显示器等一批项目,为量子信息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