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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14 18:38:35
发布时间:2020-09-14 18:38:3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一、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商务部,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负责)
十一、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移民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科技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财政部牵头,商务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8月5日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8/12/content_55343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