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在华韩国创新中心(KIC中国)!
税法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税法

投资者需了解的税务知识

发布者:在华韩国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9 09:28:00
发布时间:2021-03-29 09:28:00

中国的税种现在按大的分类,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税: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作为个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必然会对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最佳方式进行投资。在目前,个人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1)证券投资;(2)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涉及的税收知识并不多,如股票投资现在只缴纳印花税,其他税收暂时免征,所以我们在这里不做详细的讲述。我们主要讲述实业投资的税务知识。一般而言,个人可选择的实业投资方式有: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从事承包承租业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设立私营企业。在对这些投资方式进行比较时,如果其他因素相同,投资者应承担的税收,尤其是所得税便成为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下面就各种投资方式所应缴纳的所得税进行分析。
  1.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个体工商户王女士年营业收入54万元,营业成本42万元,其他可扣除费用、流转税金2万元,其年应纳税额为(540000-420000-20000)×35%-6750(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28250元,税后收入为100000-28250=71750元。
  2.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
  税收政策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所承担的税负依年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例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适用税率为35%,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35%-6750(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14250元,实际税负为14250/60000×100%=23.75%。
 
链接:https://www.lawtime.cn/info/shuifa/shuifazhishi/2012011777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