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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外国人在连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17:22:28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0-09-22 17:22:28
【连网】昨日,笔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连云港市出台《外国人在连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这在全省尚属首家。该《办法》的出台对保障在连工作外国人权益待遇,打造良好人才服务环境,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连云港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的要求,连云港市急需对外国人才管理工作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因外国人才管理范围已从外国专家扩大到在连工作的所有外国人,《外国专家证》已与《外国人就业证》整合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政策变动,连云港市2009年出台的《外国专家聘用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为此,连云港市发布了新的《办法》。该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聘用条件、聘用手续、工作管理等方面,围绕连云港市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明确了一系列外国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要求。
 
外国人才权益更加明确。《办法》明确,外国高端人才是连云港市外国人才引进的重点,他们将享有以下权益待遇:引进时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可以办理有效期最长为10年、多次入境的人才签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签发相应种类签证;可以办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在连短期停留;可以申请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件,在连长期工作;可以申请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和专利;可以享有国家、省和该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政策;可以申请“中国政府友谊奖”、“江苏友谊奖”等荣誉奖项和“连云港市荣誉市民”称号。
 
外国人才将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连云港市对外国人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按照外国高端人才(A 类)、外国专业人才(B 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 类)进行管理。为了给各类外国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办法》提出,来连执行国家、省和连云港市科技、人才项目,或来连访问、交流、考察的外国高端人才(A 类)可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并凭该函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在连短期停留并从事相关工作。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 类)标准条件的,可经市科技部门向省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并凭该函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 R 字签证。